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意义在于执行。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承载了每一名胜诉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最终期盼。
终本案件,主要指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终本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得到实现。但是,人民法院从来没有放弃对终本案件的推进,始终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道路上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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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针对多年来沉积的终本、终结案件体量大,执行人员变更快,“两终”案件管理难度大等问题,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法院执行局立足优化执行模式进行了系列改革,探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充分借助公证职能,依托“三书一册”落实专人对终本案件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督管理。
专人专管
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
成立由11人组成的终本工作组,其中负责人1名,员额法官1名,公证处人员6名(4名负责线索核查,1名文书制作,1名负责大厅接待),台账监管人员3名。对“两终”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将执行工作推向公开、透明化,促使终本程序更加规范化,多方面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书一册
破解案件终本无人管理
三书指“线索核查报告书”“恢复审查报告书”“终本结案审查报告书”,一册即“二级档案管理册”。通过为案件附“三书一册”,打造终本案件管理室,实现终本案件专业管理、单独管理、动态管理,打消当事人对终本后“案件无人管”的顾虑。
“线索核查报告书”
“线索核查报告书”是针对“两终”案件,在执行接待中心接到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财产线索后,将案件交由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状况、债务关系、资产转移等情况,核查结果应当详细记录(核查人、时间、地点、核查结果、影像资料等),由专人出具报告,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核查结果。
“恢复审查报告书”
“恢复审查报告书”是针对“两终”案件,专人负责对终本案件进行集中查询,通过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新线索核查报告书多项比对,及时研判、审查。确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出具报告书,依职权恢复执行。
“终本结案审查报告书”
“终本结案审查报告书”聚焦“拟终本案件”,严禁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本执行方式结案;严禁弄虚作假、虚假终本;严禁执行程序不到位而违规终本。通过每周四局长调度办案人员召开拟终本案件汇报审查会议的组织形式,特邀分管院长、派驻纪检组组长、检察院、公证处等多部门集体讨论、审查,提高“终本”门槛,确保每一起执行案件都经得起审查,程序规范、到位。
二级档案管理册
二级档案管理册是随着“三书”应运而生的,就是要做实做细网外实有财产查控,做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全查清,疑似财产线索“清仓见底”,“三书”留痕,记录装订成册。
心系百姓
推动执行成效逐渐向好
今年以来,终本组11人分工协作,受理当事人提供线索2791件,监管有财产案件3955件。已办理线索核查案件972件,出具147份《线索核查报告》;对于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出具40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调查核实报告》;恢复审查案件497件,出具77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恢复审查报告》;恢复实结案件385件。终本率同期相比由去年的36.82%降低到现在的19.29%,同期下降17.53个百分点,当事人对终本后“案件无人管”的顾虑打消,有效解决执行干警在办新案和管老案之间难以平衡的问题。
原标题:《【聚焦执行】“三书一册”打造终本案件管理新模式》